2007年5月2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准备转手出租房屋应当提前通知房客

  周先生问:
  我因家里急需用钱,想把家里的一套闲置房屋卖掉。可那套房子一直在出租,要到今年年底才到期。请问,我在卖房时,应怎样处理好与房客的关系?

  本报作答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中规定,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,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。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,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,享有优先购买权。如果你违反上述规定卖房,承租人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的。